“打腫臉充胖子”兜售望遠鏡,牟小利坐大牢
開著獵豹越野汽車,穿著迷彩服,聲稱自己是部隊的軍人,呂某和李某多次在昌平區銷售假軍用望遠鏡。9月14日,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呂某、李某涉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一案,并當庭進行宣判,分別判處呂某和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和一年三個月,沒收在案獵豹汽車。
法院經審理查明,呂某于2009年購買了一輛綠色獵豹越野車,套上迷彩車座套,在車左右后側玻璃處貼上紅色國旗,后風擋玻璃處貼上紅色“6”字。后呂某雇傭李某負責銷售。二人開著該無牌獵豹車,身著迷彩服,冒充軍人流竄各地銷售從批發市場購進的玩具軍用望遠鏡。今年4月至6月4日,呂某和李某在昌平區北環路、陽光商廈、暢春園小區等地,以自己是軍人,有部隊內部的望遠鏡要出售為由,分別以人民幣200元至480元的價格向潘某等5人銷售望遠鏡。2010年6月4日,經群眾舉報,民警將二人當場抓獲。
呂某正在在昌平區銷售假軍用望遠鏡(圖)
在法庭審理中,呂某和李某均辯稱銷售望遠鏡時從未說過自己是軍人,也沒有偽造軍牌和部隊的證件,二人拒不認罪。
法院認為,被害人陳述、證人證言、相關書證物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,足以證實呂某和李某實施了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行為,二人的行為已構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。據此,法院做出上述判決。